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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我省百强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4/4/2 15:30:49

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我省百强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联,开发区宣统部,高新区投促局,市工商联企业家执委、所属商(协)会:

根据河北省工商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我省百强认定的通知》(冀联发〔2024〕10号)要求,市工商联在进行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民营企业发明专利100强、河北省民营企业研发投入100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311日至1231日,调研对象是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参与河北省科技创新百强认定的,营收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营业收入总额指企业的所有收入,即主营业务和非主营业务、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调研内容包括《2023年度企业基本情况调研表》(表一)、《2023年度企业发展与管理情况调研表》(表二)和《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调研表》(表三)。

二、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1.调研通知在市工商联官网公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沧州市工商联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2.今年的调研将使用新的网络申报系统,网址维持不变(http://sgm.acfic.org.cn),各级工商联和企业用户可继续登录原网址,使用原帐号密码登录系统。请各县(市、区)工商联、市联所属商(协)会组织企业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录入和审核数据。      

3.上规模调研数据库在调整、测试完成后于415日前上线。数据库上线后,请各县(市、区)工商联协助测试,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工商联经联科。

4.请组织区域内或行业内的上规模民营企业和营收2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上网填报、打印调研表,收集企业调研表并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盖章

5.请各县(市、区)组织符合条件的执委企业参加调研

6.与认定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7.在上报企业材料时,请核对企业是否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如有请予以说明情况。

8.请于202458日前以公函的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的名单、企业原始表报送市工商联经联科

三、填表要求

1.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2.企业填报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调研表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方视为有效,财务报表需加盖企业财务章视为有效,如无签字和公章一律退回。

3.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四、调研成果

1.全国工商联将对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系列榜单以召开发布活动的形式公布。省工商联将举办发布活动,对河北省民营企业各百强榜单的认定结果进行专题发布。

2.县(市、区)工商联、市联所属商(协)会可适当降低调研门槛,用于了解本县(市、区)、本行业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但这部分调研数据不参加调研排序。

3.工商联将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

4.有条件的各县级工商联、市联所属商(协)会可结合本市、本行业民营企业的调研情况,开展本县(市、区)(行业)民营企业排序工作并发布排序结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并将研究成果报送市工商联。

五、有关事项

1.此调研及其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我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将结合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有关数据,河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河北省服务业民营企业100认定以营业收入作为排序基础指标。河北省民营企业发明专利100强以截至2023年底企业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总数为排序基础指标,河北省民营企业研发投入100以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作为排序基础指标

3.不按规定执行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存在债券违约情况且不主动化解或采取有效化解措施的企业不得参加申报和评选

4.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集团企业(母公司),如集团公司已参评,且营业收入已包含子公司收入,子公司不再参评。

5.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工商联经联科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全国工商联上规模调研及我省百强认定是市工商联系统重点工作,市委主管领导对此项工作多次批示,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指派一名分管领导、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并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于2024年4月3日前报市工商联经联科,确保相关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要精心部署。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画好路线图、确定时间表,理顺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实施,保证上报企业的广泛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将百强认定这项品牌工作擦亮。

三要积极协调。要严把时间节点,加强沟通联络,与发改、工信、市监等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应报尽报。

  人:高连普   李青霞

联系电话:3138018

 箱:jinglk2007@126.com

 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14号沧州市工商联201室

附件.2023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doc(点击下载)

沧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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